我省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15年06月24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为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维护市场公平,近日,我省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作出部署,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并将于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工作。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清理由各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和区域政策中对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具体规定的内容,严禁各地各部门在法定原则之外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以确保税收政策制定权统一。二是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禁止对企业违规减免、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或者以优惠价格及零地价出让土地;严禁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股权以及矿产等国有资源;严禁违规减免或缓征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三是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清理并取消为企业制定的与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相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奖励补贴,以及以代缴或补贴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同时,逐步规范其他优惠政策,如代企业承担相关经营成本,给予电价水价优惠,或以财政奖励、补贴等形式吸引其他地区企业落户本地,以及采取地方级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等。

 要求各地各部门既要全面排查本地区本部门自行出台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特别是在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以及有关会议纪要中存在的违规优惠条款;也要对上级政府(不含中央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做到不遗漏,不留死角。通过清理,那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一律停止执行。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确需保留的优惠政策,将由省政府统一上报中央批准。


(作者:局财务处 郭芳兴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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